部落格剛開始經營的時候,我想到的點子是翻譯英文文章,或是用外媒資料做為英文教學的材料,但是我相當害怕觸犯他人著作權,如果觸犯著作權的話,我經營的部落格文章可能會因為被停止發送廣告或被罰錢,而功虧一簣。
為了避免上述事件發生,我做了一些研究。
翻譯文章會觸犯著作權嗎?
會,根據 Copyright House 的一篇文章 "Copyright and Traslation":
Creators of artistic, musical or literery works own the copyright for anything that they have created. This gives them control over the conomic rights contained withing their copyright.
創作者擁有自己創作的藝術品、音樂或是文章擁的智慧財產權及衍生的經濟權益。(Copyright and Translation)
而翻譯後的文章屬於智慧財產權所保護的經濟利益。
善用 Fair Use 條款
經過幾番研究,我決定不要經營純粹翻譯別人文章的這種部落格,或是節錄英文新聞之類的做為英文教學內容。
英文文章經過閱讀,儘可以引用少部分原文,其他部分必須寫我自己的意見,甚至引用的段落要寫出來源、作者、寫作時間等,就以英文寫作來看,有MLA跟APA兩種格式。
因為著作權條文不斷強調保護作者的產製的文章衍生的經濟利益,因此如果我大量引述他人文章,然後獲取流量及廣告費,確實有觸犯著作權的可能,所以我決定以後即使看到別人文章有感觸,我也不會用太多,主要要以自己的分析跟意見為主。
Copyright and Translation. Copyright and Translation - Copyright House Office. 16 Novermber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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