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護性買權指的是賣出買權,同時間擁有該買權相對應的投資標的。聽起來很美好,擁有資產,漲了,最多就是用賣出去的買權契約價格賣掉手邊的投資標的,如果價平(at the money)或價外(out of the money)的話,還有機會賺到一筆權利金。 目錄: 買權介紹 優點 缺點 台股掩護性買權操作標的 買權(call)介紹 可以在某個時刻用某個價格購買某項東西的權利。 價內(in the money) 舉例來說,A股票現貨價格為50元,對於3個月到期,契約價格為60元的選擇權買權,如果3個月後A股票價格超過60元,為70元,買方有權利執行這個選擇權,用契約價格60元的價格買下1股A股票,賣方在不考慮已收取權利金狀況下,損失10元,因為可以賣到70元現在只賣60元。 價平(at the money) 假設選擇權到期日A股票價格為選擇權契約價格,也就是60元,買方執不執行該選擇權,結果都一樣,都是用60元買到A股票1股,這種狀況稱為價平。 價外(out of the money) 假設選擇權到期日A股票價格低於選擇權契約價格,如50元,買方不會執行該選擇權,用60元買到A股票1股,因為用50元就可以買到,稱為價外。 整理表(收入利不含權利金) 項目 履約價格 到期時標的物價格 買權買方收入 價內 60元 70元 10元 價平 60元 60元 0元 價外 60元 50元 0元 權利金(option premium) 因為買方有機會用較低價格在未來某個時間點買到選擇權標的物,因此應該支付額外的一些成本,不會這麼好,有權用低價買東西,卻不用付出額外成本吧?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這個支付的成本叫做權利金。 掩護性買權(covered call) 擔任選擇權買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同時持有標的物資產,如果: 選擇權到期時,標的物現貨價格(S)大於契約價格(K),買方用K元買走標的物,賣方賺得權利金,如果將權利金定存,還可獲得利息,但是少賺了原持有標的物上漲的價差。 選擇權到期時,標的物現貨價格(S)等於契約價格(K),買方不履...